洪武四年是哪一年(洪武四年发生的大事)

明洪武四年是公元什么时候?

洪武四年是公元1371年。

在这一年里,新建立的明王朝举办了第一次科举考试,江西金溪人吴伯宗高中状元。从此后,科举制度被发扬光大,成为选拔官员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洪武四大案?

一、空印案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九年(1376年)。

朱元璋称帝后,他害怕地方官员贪污受贿,欺压百姓,所以规定,每年各地报送给户部的钱粮、财政收支、税款账目等,要分毫不差,如果出现错误,就要拨回去,重新填报。钱粮、财政收支、税款账目等牵涉的内容很多,很容易出现疏漏。同时,粮食等实物税款,在运输过程中,也会出现损耗,这使得账册和实物不符的情况很常见,打回去重新申报的情况也很常见。

离南京较近的江浙等地区,能在数日之内,完成账册的报送工作,但是北方的一些地区,由于路途遥远,往返一趟要数月时间,所以他们为了能及时完成报送工作,会提前准备一些印信的空白书册,有错误之后,就可以在空白书册上改正,不需要来回跑了,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这种情况,在元朝已经广泛存在了,明朝官员迫于现实,也有样学样。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勃然大怒,他觉得这是舞弊行为,给官员的贪污开了方面之门。朱元璋下令彻查此事,导致大量官员被杀。

受空印案牵连被杀的官员人数,记载不一,有数千人和数万人两种说法。被杀的官员中,也有不少清官,如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为官清廉,但因是地方的掌印官,就受“印案牵”牵连被杀。

二、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

朱元璋称帝之后,他手下的丞相是李善长。李善长是开国功臣,还是朱元璋麾下淮西勋贵集团的领袖,这让朱元璋开始不放心起了他。李善长察觉此事后,为了明哲保身,选择隐退了。李善长离开时,向朱元璋推荐了胡惟庸,让他做了丞相,这让胡惟庸成了淮西勋贵集团的领袖。

李善长功勋高,但他很敬畏朱元璋,不敢肆意妄为,为非作歹,但是胡惟庸做了丞相之后,结党营私,独断专行等,尤其是浙东集团的领袖刘伯温病逝后,更让胡惟庸一家独大,权倾朝野。

胡惟庸权势越大,朱元璋越不放心他,这最终给他招致了杀身之祸。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胡惟庸谋反为由,将他捉拿并处死了。随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以及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等开国功臣被牵连进去被杀。受胡惟庸案牵连被杀的人,多达3万。

三、郭桓案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

郭桓朱元璋手下的户部侍郎,他伙同各直省的官员,私吞各地的税赋,降低朝廷税赋收入。各地征收的粮食,郭桓等人只上交一半给朝廷,其余的粮食都被他们贪污了。郭桓等人贪污的粮食,多达两千四百多万石之巨,这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同时,各级官吏为了中饱私囊,还巧立名目,征收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税赋。这些钱,都进了他们的腰包。

朱元璋下令严查此事。郭桓案牵涉到人数之多,地方之多,数目之大,都是让人触目惊心的,仅朝廷六部中,就有大量官员牵涉其中,导致朱元璋下令,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地方上牵连进此案的官员,也是不计其数。根据史书记载,受郭桓案牵连被杀的人,也达到了数万之众。

四、蓝玉案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

蓝玉是常遇春的妻弟,朱元璋手下的一位名将。起初,朱元璋手下有徐达、常遇春、汤和、李文忠等名将,蓝玉没有多少机会,但是随着徐达、常遇春等人的病故,汤和等人的老去,蓝玉的重要性体现了出来。他为大明攻打北元、平定吐蕃之乱,以及平定西南等,立下了赫赫战功。

蓝玉能力强,功勋多,是个难得的将才,但他居功自傲,为人张扬跋扈,还蓄养了许多庄奴、义子等,这让朱元璋开始忌惮起了他。朱元璋的长子朱标去世后,朱元璋选了朱允炆做继承人。朱允炆性格荏弱,朱元璋担心他驾驭不了功高盖主、张扬跋扈的蓝玉,所以对蓝玉动了杀心。

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以蓝玉谋反为由,杀了蓝玉。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人牵连其中被杀。受蓝玉案牵连被杀的人,多达1.5万。

明洪武四年有哪些大事件

1、平定四川;

2、命中书省户部定文武官岁禄;

3、命工部制造用宝金牌、军国调用走马符牌,制作务必精致;

4、诏礼部定武臣金银牌制,礼部参考旧典;

5、大都督府上奏:内外卫所武臣不能约束军士,致使逃亡日益增多,应立条章,以示惩戒。洪武四年(1371)十一月二十六日制定条章定例;

6、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初六日,吏部奏报天下府州县及官员数额:府一百四十一,官八百八十;州一百九十二,官五百七十二;县一千零一十三,官三千零四十一。通计府州县一千三百四十六,官四千四百九十三;

7、朱元璋厌恶前代乐章多用谀词以为荣耀,以至鄙陋不堪,便命礼部尚书陶凯等更制其词;

8、下诏,立内城门禁之法;

9、粮长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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