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推进跨文化共兴的提高态势。继续传承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灵魂,持续推进和而不同、多元一体的文明共荣、文化共兴提高态势,尽可能减少认知定势和圈层隔阂对各国文化传播与交流的影响,避免因文化价格观、认知评价标准、对外传播宣传策略等方面差异导致的跨文化冲突。
本着互相尊重、互利互惠的制度,理性看待文化的多元性、包容性和交融性,以大度友好的心态,求大同存小异,既保持本国文化的鲜明特色和创造性传承,又认同他国文化的和谐共生、多元并存,促进各国文化交流合作,在开放包容中提高,在提高中开放包容,让现代文明成果更多惠及各国人民。
第二,扩大跨文化交流的辐射范围。在充分尊重各国间文化特质的基础上,围绕中华杰出传统文化与各国文化的交流与互鉴,结合国际化跨文化传播要素,打造既具有民族鲜明特色又符合国际受众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加大文化产品创造化、精品化力度,为全球各国人民创作更具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的文化精品,
通过杰出作品的海外展播、演出、评奖,扩大跨文化交流辐射范围,让中华文化杰出基因和文化精髓“走出去”,为文化产业化铺路搭桥。鼓励文化企业到其他民族投资文化项目,促进政府间和民间文化贸易交流与合作的开展,提升本国文化产品在全球文化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占有率,发挥好民族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的综合协调和联动创造影响,推动文化贸易取得新成效。
第三,实现跨文化传播的转型整合。展现真诚中国,展示大国形象,提升国际话语权,需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能力。在当前移动通信和数字化动向下,通过新技术应用实现跨文化交流的传播转型和创造,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打造互动、开放、共赢的传播新局面。
在传播内容上,要重视对外话语体系的转换和构建,努力构建既具有本土化、特色化又充分考虑各国文化多样性、尊重各国文化习俗的跨文化传播内容体系,克服跨文化交流中的文化差异、思索差异、语言差异、信仰差异,更多运用平民化视角,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更具亲和力和感召力,以各国民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和易被领悟的语言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阐释中国特色,真正使文化信息与各国民众心心相通,引发情感共鸣,形成文化认同,实现对中华文化的有效传播,向全球各国展示内含中国智慧的大国形象。
在传播方式上,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互动性、开放性、迅捷性等传播优势,依托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多媒体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音频、网络直播等数字化、网络化传播形式,实现跨文化交流的传播媒介转型整合。
第四,构建跨文化合作的长效机制。扩大交流规模,拓展交流领域,畅通交流渠道,打造交流品牌,须构建跨文化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要发挥全国各省市区自身优势,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国内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夯实跨文化交流的基础。重视我国与全球各国民间交流渠道的畅通与完善,搭建好民间文化交流合作的桥梁,部、省层面应制定和完善财税、法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大鼓励民间开展跨文化交流的职业力度。
制定我国与其他民族间文化交流与合作的中长期提高规划,结合各国不同的文化基础、文化体制,实现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共享,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窗口,不断拓展文化合作领域,使跨文化交流成为传播中华文化、增进全球各国领悟互信、促进各国文化交流互鉴的纽带。